shyu 发表于 2008-9-5 13:22

踏花行论坛总版规

会员

1、不得发布任何反动分裂言论,违反者的个人信息和IP地址将会提交公安机关。
2、不得发布敏感或不文明的图文信息。
3、会员设定网名、头像、签名档,不得带有政治、宗教、色情、网站网店名称、商品品牌信息。
4、不得擅自曝光他人隐私及个人资料。
5、禁止在主题帖、回帖、短信息、点评、签名档、个人简介、个人主页中发布与商业信息有关的内容,不得发布涉及“网购经历、晒苗、投诉或评论商家、团购或促销打折”等相关信息。不得在签名中罗列分享、交换、转让等信息。 不得发布未经论坛认证的公众号、微博、QQ、微信等加群信息。
6、禁止在主题帖和回帖中发布涉及“顺、挖、刨、盗、扒...”等破坏野生植物、生态环境、城市绿植及中国法律禁止种植植物(含园艺栽培种)的话题。
7、本论坛为公益性论坛,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转载他人的文章或图片。
8、勿在本坛讨论其它网站的是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9、不得一帖多发,禁止在论坛灌水(大量使用雷同字词语句,纯表情符号等回帖均认定为灌水)。
10、会员发布违禁信息,永久禁止访问。账号被盗,可申请解禁,禁言期一个月,情节严重则永久禁止访问。
11、发布帖子应按照植物分类归属各版,分享、交换、转让必须发布在相应版块。(苦苣苔科植物允许在苦科花卉交流版块发布分享交换帖)。分享版花圣组及以上级别方可发表主题,花仙组及以上级别才能回复主题。转让版注册一百天以上、经验值二百以上方可进入。闲置交易版注册100天以上、经验值200以上方可进入。
12、会员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存有异议,可在站务版发帖申诉,但需注意有理有据,真实反映情况。
13、全体会员要共同维护论坛和谐,团结友爱,不得发布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等不当言论。出现问题可站短管理人员反映,或在站务版发帖申诉解决。
14、会员知悉、理解并同意授权踏花行论坛可非独家、可转授权地使用用户通过踏花行论坛发布的内容,前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等。
15、以上规定请所有会员共同遵守并维护,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删帖、警告、禁言直至禁止访问。

1、此规则从2008-06-13日起执行。
2、2021-6-21 管理员组成员再次修订。
3、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均归论坛管理方所有。

























shyu 发表于 2008-9-5 13:23

请跟贴提出相关意见.

schzh 发表于 2008-9-5 14:22

报告老板,俺没意见:lol :lol :lol

yzlincn 发表于 2008-9-5 14:30

10. 不得灌水(休闲娱乐版除外),其它栏目灌水的定义会员大量使用好、不错、顶及表情符号等,但偶有使用不视为灌水。

会有在休闲娱乐版上的灌水院士. ;P

宁边远 发表于 2008-9-5 14:37

知道了,遵守规定是应该的,这是踏花会员的义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放飞心情 发表于 2008-9-5 15:57

知道了

好的

青草记 发表于 2008-9-5 16:03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应该的,不算过份。我可是大大的良民,只要有指示,一定尊守。

lbl020 发表于 2008-9-5 16:05

已阅~~同意盖章:victory:

纤纤2007 发表于 2008-9-5 17:20

长久的踏花才是心中所愿!强烈支持!

牙白 发表于 2008-9-5 21:33

:lol 我同意签字 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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