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娜young 发表于 2013-1-23 11:51

我跟你不熟@12$

1989年 发表于 2013-1-23 12:22

娜娜young 发表于 2013-1-23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跟你不熟

千万别和我熟   。

大桥 发表于 2013-1-23 15:36

本帖最后由 大桥 于 2013-1-23 16:09 编辑

坛有坛规,版有版规。
LZ之前被封号的教训,以后务必要吸取。

对于解禁的,有前科的会员,对日后发帖的要求,将会更加严格。
因为,在坛规中,对于有前科的会员,若日后再出现违反版规的现象,那么在进行惩罚处理的时候,将会优先从重!
如:首次发现违规的会员,禁止发言期限为日或者星期的;那么在第2次发现违规时,那么禁止发言的期限,将会以月来计算;第3次发现违规,那么禁止发言的期限,将会以年来计算;若第4次发现违规,将直接永久禁止访问。
若首次违规的会员,禁止发言期限为月的,那么在第2次发现后,那么在进行惩罚处理的时候,禁止发言的期限,将会直接以年来计算!
总的来讲,就是对于有前科的会员,一旦发现再次违规,那么在处罚的时候,其程度会比首次违规处理时,要重得多!

以后版主在处理违规会员后,若在论坛公示,将会直接说明,是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处罚,尽可能地做到公开、透明,保护这个ID的知情权(只针对已经发表正常帖子的会员;对于滥发广告的会员以及TA的马甲,则在处罚处理后,无需公示,直接禁无赦)!

附:本坛的小黑屋旅行团报名处,只有被违规处理的会员才会享受这项“优待”。
http://www.tahua.net/thread-382158-8-1.html

娜娜young 发表于 2013-1-23 21:51

1989年 发表于 2013-1-23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千万别和我熟   。

难道还连坐,我有良民证

清清凉 发表于 2013-1-24 09:10

可怜啊

wqqq 发表于 2013-1-25 10:16

wqqq 发表于 2013-1-23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tahua.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74837
自己看吧,教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踏花行这么火跟人家严格管理是分不开的,封得我心服口服。当时是中午没啥人回帖,一时兴起想活跃下气氛,不想酿成大错。望君以我为戒,为踏花行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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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版主封号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