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花行花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千载白衣酒

[讨论] 再次重申,挖采野生植物植株将公共绿地植物据为己有的主题在本坛视为违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6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三明
红宝石花 发表于 2017-5-2 16:24
我都是往公共绿地里栽的,为小区绿化做贡献了。

我们小区还不让乱栽呢,物业说破坏绿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
枯叶蝶呀 发表于 2017-5-2 12:47
喜欢踏花,三观正!

同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双手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8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8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本来喜欢沾花惹草能少些私心杂念,而“挖采野生植物植株将公共绿地植物据为己有”是为贪念做怪,本版主给进踏花论坛修行者的妄为恶习给予批评和扣分是正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鄂州
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10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铜陵
举手赞同版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1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宁
认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5-1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新疆
不是我挖的,本来就没有发现这个植物,路边别人采的,丢弃了,蔫吧吧的,可怜兮兮的,带回家泡在水里看能不能活。还被删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广告联系|Archiver|踏花行 ( 浙ICP备09015114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227号

GMT+8, 2024-4-26 08:52 , Processed in 0.08656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