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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再次请求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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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8 08:33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
我之前发表的某位楼主长期分享的帖子已经证实错误,申请了删帖,不知为什么没有回应。我倒不是不想承担后果,只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影响了那位楼主的清白,而且像这种帖子只是要求查证一下,不应该直接公示出来,不然就将未经查证的问题变成了事实。再次再次申请迅速删帖,如果管理员认为我需要负责人的话,那么我甘愿承担任何处罚,包括封号!
发表于 2017-8-18 11:19 | 来自: 中国陕西
本帖最后由 芋头A 于 2017-8-18 11:22 编辑

1.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公开言论负责,帖子是你本人亲自发布,你就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
2.是否删帖版主们要根据版规做决定而不是你想发就发,你想删我们就删。
3.不明白你公开发帖为什么却指责论坛不应该将你的帖子公示出来?公示是你的选择,论坛并没有干预你的发帖方式。
4.对待其他花友的质疑应该非常谨慎而不是想当然。
5.假如如你现在所说你只是并不确定只是有疑问,你也清楚不实言论会对被你质疑的花友带来名誉上的伤害,那么你为什么当初要公开发帖而不是站短论坛管理人员?
所以,你的那个帖子后面其实已经有很多花友跟帖证实了被你质疑的情况并不存在,那个帖子并无删帖必要。假如你现在觉得当初的发帖给花友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你可以公开解释或者道歉。


发表于 2017-8-18 08:35 | 来自: 中国广东
你可以自己先编辑下主楼的内容
发表于 2017-8-18 08:37 | 来自: 中国辽宁
谁“不应该直接公示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08:40 | 来自: 中国天津
稻草人1987 发表于 2017-8-18 08:37
谁“不应该直接公示出来”?

不应该将这样的帖子直接放在大家都看到的地方,这样就将一个本来是查证是否属实的事情变成了一个事实,成了谣言
 楼主| 发表于 2017-8-18 08:41 | 来自: 中国天津
稻草人1987 发表于 2017-8-18 08:37
谁“不应该直接公示出来”?

是系统设置的问题,可以设为私密,不应该直接公开
发表于 2017-8-18 08:44 | 来自: 中国广西贺州
帖子不是自己有删除的权利的吗?
发表于 2017-8-18 08:46 |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你虽然不能删,但是能编辑,把内容换了就行了,蘑菇一直在分享,但是是真的
发表于 2017-8-18 08:46 | 来自: 中国辽宁
祥子0709 发表于 2017-8-18 08:41
是系统设置的问题,可以设为私密,不应该直接公开

明白了,是系统问题,系统应该自动设置成只有你和版主可见,是吧?
发表于 2017-8-18 08:46 | 来自: 中国上海
你试试看能不能编辑下帖子?主楼重新编辑下,如果可以,那不是更好?
发表于 2017-8-18 08:52 | 来自: 中国吉林通化
编辑一下,标记结束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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