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天空 发表于 2023-12-29 13:26

来来来,和我一起看文物(九)~~ 皿方罍


“皿而全”铜方罍,简称皿方罍(léi)。
皿氏家族的,方形的罍(酒器),故皿方罍。

我所知道的它(通过观看《国家宝藏》和查阅有关资料,而汇总的,难免有误,只想说明它回家之路的坎坷):
一,罍,有方形和圆形,其中方壘代表器主的社会等级更高。
这件青铜方壘,器型硕大,雄浑庄重,雕刻精美,富丽堂皇,号称“方壘之王”。
二,它的器盖(国内)和器身(海外)分离近百年,最终重逢团圆。
器盖于1956年移交湖南省博物馆。而器身1925年长沙→上海→巴黎→1930年大阪→1950年东京→纽约→2001年法国→纽约→2014年长沙。颠沛流离,有家难回。
出土于1919年,湖南桃源县水田乡茅山峪艾。
据当地老人讲述,1919年,在山坡上捡肥料,看到了露出地表的铜器,就挖出了皿方壘。
1924年,益阳商人石瑜璋购得皿方罍器身,自此器身和器盖分离。

关于器盖
艾家将器盖交至新民学校充当学费,校长根据盖上的铭文辨认为商代器物。
1925年,器盖被漆市驻军团长周磐以银元三千元强行购去。
1950年,周磐在昆明被bu,交出了器盖。
1952年,转交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保存。
1956年,省文管会与省博物馆合并,器盖和相关材料也移交湖南省博物馆。
关于器身
1930年至1950年,器身由ri本藏家浅野梅吉收藏。
据新田栋一自述,于1950年见到此器,当时以重金购买。一直收藏到2001年美国纽约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
1992年,上海博物馆原馆长马承源先生在新田栋一家看到器身,确认与藏于湖南省博物馆的器盖为一套。
这新田知道器盖在湖南博物馆,特意去看了,“妄想”买回去。

三,拍卖价格也可能是之最吧。
2001年,美国佳士得拍卖公司拍卖皿方罍器身。得到这个信息后,上海博物馆和保利艺术博物馆联手筹集了一笔巨款,赴美参加竞买。拍卖会上被一位法国买家以924.6万美元的高价拍得。
四,因器盖器身天涯沦落,为证明它是一体,是我们的国宝,有利于洽购。湖南省博物馆馆长,曾带着器盖3D打印模型去美国盖身合一(因是一级文物,出境手续繁琐,时间太紧张)。
五,2014年,“洽购”方式回归,谈判极其艰苦,才最终回到祖国。
洽购过程复杂艰辛,简单叙之:
湖南六家企业筹资三千万美金,爱国人士谭先生还起草了一封信,致全球华人收藏家,大意它是中国的国宝,必要回家,希望积极促成让它踏上世纪回归之路……
在上下各方和全球华人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3月19日达成了洽购协议,皿方罍器身回归家乡。

当在湖南博物馆,有幸看到它时,真得很激动。
默默的凝视着它:本来是一个整体,本来它的家就在祖国。但却历经近一个世纪的身首分离。幸运的是,最终皿方疊圆了世纪情缘,身盖合一,完罍归湘。
假如文物会说话,它一定会倾诉着颠沛流离的百年沧桑史……

此罍,通高88厘米,口长26.1厘米,口宽21.6厘米。
器盖和盖钮呈屋坡形,8条扉棱自顶至足沿着四角和四面的中线分布。器身饰兽面纹,领与足饰小鸟纹,肩饰夔龙纹。肩上饰卷角羊首衔环,腹下有兽首形鼻。多种装饰技法的运用,使其精美别致。










小小齐 发表于 2023-12-29 13:59

专门去查看了皿方礨回归的完整历史。其中有一段特别想贴出来与大家分享:

作为文物流失国,我们为什么不能动用法律手段追讨呢?
专家解释,我国在1970年与1995年签署的两份国际公约,都留了“后门”:一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二是公约只对签署协议的国家才生效,且不是“强行法”,约束力甚微。因此追讨中常见的现象是,在文物几经转手之后,一些国外博物馆与收藏者常以“善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搪塞。而对于皿方罍这类文物来说,既非战争掠夺流出,又非被盗走失,很难追讨。

JoyceSun 发表于 2023-12-29 14:14

掠夺而出的都追讨不回来,更何况“善意取得”的……国宝回家之路漫漫兮

小小齐 发表于 2023-12-29 14:25

本帖最后由 小小齐 于 2023-12-29 14:26 编辑

器身上斑驳的锈痕真的太触目惊心了。在器身流浪在外的几十年里,收藏者没有保护好它,让它收到了伤害。太心痛了!相比器身,器盖实在是太幸运了。保存状态明显好的太多了。

slater 发表于 2023-12-29 14:40

商代到现在这个状态已经是很难得了

slater 发表于 2023-12-29 14:41

具体时代和器物出处作用也好好介绍一下啊

笨笨小精灵 发表于 2023-12-29 14:55

流落在世界各处的中国国宝得有多少

蓝色天空 发表于 2023-12-29 15:52

小小齐 发表于 2023-12-29 13:59
专门去查看了皿方礨回归的完整历史。其中有一段特别想贴出来与大家分享:

作为文物流失国,我们为什么不能动用法律手段追讨呢?
专家解释,我国在1970年与1995年签署的两份国际公约,都留了“后门”:一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二是公约只对签署协议的国家才生效,且不是“强行法”,约束力甚微。因此追讨中常见的现象是,在文物几经转手之后,一些国外博物馆与收藏者常以“善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搪塞。而对于皿方罍这类文物来说,既非战争掠夺流出,又非被盗走失,很难追讨。

唉,国宝回家真难。
从皿方罍可以看出,自己的“孩子”,还需重金“买”回。

蓝色天空 发表于 2023-12-29 15:57

小小齐 发表于 2023-12-29 14:25
本帖最后由 小小齐 于 2023-12-29 14:26 编辑

器身上斑驳的锈痕真的太触目惊心了。在器身流浪在外的几十年里,收藏者没有保护好它,让它收到了伤害。太心痛了!相比器身,器盖实在是太幸运了。保存状态明显好的太多了。

是啊,有的参观者,来到它这,一看一拍就走人,说明背后的故事他们真不知道。
面对它,我凝视了许久,假如文物会说话~
百年能回归,还是振奋人心的。

梦回童年 发表于 2023-12-29 19:07

湖南博物馆镇馆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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