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ye
发表于 2012-6-9 16:03
顶,这个方法好。
laoliu2962
发表于 2012-6-9 16:09
看我的!;P
deyam
发表于 2012-6-9 16:23
严重同意LZ观点
阿白来福
发表于 2012-6-9 16:23
本帖最后由 阿白来福 于 2012-6-9 16:28 编辑
刚刚看到成都花花童鞋滴杯具,笑死俺哩。对花花童鞋表示深切慰问、对楼主建议表示严重支持@48$,刚刚改好了,来露一小脸看看有木有显示哩
魅紫
发表于 2012-6-9 16:31
同意
聆涛
发表于 2012-6-9 16:33
好主意~
绿荫
发表于 2012-6-9 16:37
学习了。
墨爻
发表于 2012-6-9 16:43
很不错的建议
办公狂人
发表于 2012-6-9 16:58
好方法,以前都是在个人签名里显示的,这回这个方法更好,严重支持。
冬冬777
发表于 2012-6-9 17:13
赞成!支持!马上就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