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对的家
发表于 2014-12-8 13:22
这个建议很好,爬楼很浪费时间。
bqlabc
发表于 2014-12-8 13:33
支持,说了我想说的
我爱凯文
发表于 2014-12-8 17:41
很好的建议!强烈支持!
1335may
发表于 2014-12-8 20:02
主义很好,从我做起。
450062128
发表于 2014-12-8 20:20
混分期没办法
一笑一尘缘
发表于 2014-12-8 20:56
建议蛮好的,但是我常常要靠这种办法混分,肿么办呢?纠结啊
蝶依兰
发表于 2014-12-8 21:04
手机党只能回复无法点评。。
蓝色鸢尾
发表于 2014-12-9 08:14
一笑一尘缘 发表于 2014-12-8 20:56
建议蛮好的,但是我常常要靠这种办法混分,肿么办呢?纠结啊
不用纠结哇,点评也是可以混分的哇~~
北京熙攘
发表于 2014-12-9 08:51
我倒是觉得蛮好的。别人怎么利用论坛的规则真的没法管,不违反坛规就好。
北京熙攘
发表于 2014-12-9 08:53
再说了,楼主提出来的建议,你看看多少个“支持”,难道跟“谢谢,真好,学习”有本质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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