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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花行论坛守则及版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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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惠州
&lt>踏花行论坛守则(待补充完善)
一、会员发帖规则
1.所有栏目中均不得发布任何反动言论,违反者的个人信息和IP地址将会被提交给公安机关。
2.所有栏目不得发布过于敏感的话题,如政治、宗教等。
3.所有栏目均不得发布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违反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者封ID,IP。
4.请勿在任何栏目发布广告及变相广告,根据情况对违规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者将屏蔽、封ID,并将相关帖子删除。
5.本论坛为公益性论坛,可转贴,但必须注明出处及作者。
6.会员可以自行设定网名及签名档,但网名和签名档不得带有侮辱、政治色彩及色情成分,违反者删除ID直至封IP。
7.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网名。
8.勿在本坛讨论其它网站的是非,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9.所有栏目不得发布广告性质的贴子,否则屏弊、封ID或IP。如有必要,请与管理员联系。
10.不得一贴多发,如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灼情处理,屏弊及封ID或IP。
贴图规则
1.为节省资源,不要重复发图,并尽可能的集中发图,以方便浏览。
2.为方便浏览,图片的宽度最好不超过600,因为过大,浏览器也会自动调小,浪费资源。
3.上传的图片请注明是原创还是转贴,如转贴,写明文章及图片来源,并注明作者。
版主管理规则
1.版主的职责是维护各自的栏目讨论秩序,引导网友展开讨论。
2.对违规贴子及时进行管理。对精品贴及时进行奖励加分,对无价值的贴子定期清理。
3.版主应多于会员沟通交流,收集会员的意见及建议,并提交给管理员。
4.对于发贴中遇到的矛盾,要大气、大量,及时处理,要勇于承担责任,退一步海阔天空。
5.版主不要擅自修改会员的贴子,如不是原则问题,确实需要修改,请修改后注明修改内容。
6.发现严重违规贴子,请在本机保存此贴,然后删除,以备查验。现发贴报告管理员,管理员根据情况对该会员进行处罚,管理员在公告区发布公告对会员的处罚决定。
7.因本论坛版主多业余上网管理,如半个月不能来论坛,请到站务管理请假,超过一个月不能来论坛管理,则解除版主职务。
申请版主  
1.在本论坛已注册一个月以上,并能经常解答你想做版主栏目的相关问题。
2.请在站务管理发贴申请,并作以简要介绍。
3.如一周内没有会员提出反对意见,或提出反对意见,由管理员进行核实,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任命或拒绝。
版块说明
花卉知识板块:主要以“观赏植物栽培、管理、繁殖”等。
居家园艺板块:主要以“水培植物;组合盆栽;花器、花盆;植物与环境的布置、摆设”等。
营养肥料与花卉门诊板块:主要以“有机肥和无机肥的使用、简介;农药的使用;观赏植物的病害、虫害、生理病害”等。
种花日记板块:主要以“栽培花花草草的心得;记录观赏植物的成长过程”等种子交换板块:主要以“种子互赠、交换”等。禁止以任何形式出现的商业广告。
花友俱乐部板块:以“灌水”为主。
园艺书籍推介板块:主要以“推荐市场上的新书好书适合花友看的;提供下载一部分养花书籍及本论坛制作整理的电子书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7 20:46:20编辑过]

发表于 2004-6-26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这里的干净与和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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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只谈花事,莫煞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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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希望大家多一点宽容。也希望论坛是一个让大家的心境平和宁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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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B>以下是引用<I>花影流光</I>在2004-6-27 17:04:37的发言:</B>
希望大家多一点宽容。也希望论坛是一个让大家的心境平和宁静的地方……

<>
<>借 花影 的话支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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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8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顺向老板报告:网速太慢,是当前之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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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支持![em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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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30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我也是新来的,我很爱养花。这里有这么多的知音啊,好幸福![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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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B>以下是引用<I>shyu</I>在2004-6-25 23:28:46的发言:</B>

<>踏花行论坛守则
一、会员发帖规则
1.所有栏目中均不得发布任何反动言论,违反者的个人信息和IP地址将会被提交给公安机关。
2.所有栏目不得发布过于敏感的话题,如政治、宗教等。
3.所有栏目均不得发布任何进行污蔑、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论,违反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者封ID,IP。
4.请勿在任何栏目发布广告及变相广告,根据情况对违规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者将屏蔽、封ID,并将相关帖子删除。
5.本论坛为公益性论坛,可转贴,但必须注明出处及作者。
6.会员可以自行设定网名及签名档,但网名和签名档不得带有侮辱、政治色彩及色情成分,违反者删除ID直至封IP。
7.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网名。</P>

<>有规则就好,大家以此为准~
<>仔细对照对照。。。还好,好象我应该还没违反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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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无规则不成方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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