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花行花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8692|回复: 103

[已解决] 请求解除转让区权限。----------------希望站务能够伸张正义----------------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2-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3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南宁
1.转让区佣金一直是4%,没有变动过,你自己记忆出错,不要推诿。
2.禁止权限的理由,相关版主说得已经非常清楚,并且明确指出了你要处理的转让帖的主题名称。

3.佣金没按期支付时,已经有版主明确给出回帖提醒,并附上了相关链接,相信楼主你肯定没看过,所以错了一次又一次,依然觉得自己很无辜。



3.在1月份解开权限后,大半个月的时间里,依然没有按要求结束帖子,且不说佣金支付其实不足额,再被禁权限是很正常的处理方式,完全没什么可以投诉的。
4.要提出自己的诉求,可以,但请斟酌言词。本来想发警告的,不过集齐三个,楼主就可以小黑屋一月游了。
5.具体的处理原因,很多时候就是相关版主才清楚,版主又不是机器人,不可能24小时守候。其他版主就算要转告,那也得相关版主在线。这个不是被楼主你谩骂的理由。本来应该给警告,现在只是扣分处理,理由同上条。非当事花友,不要随意给管理层或其他花友扣黑帽,已经警告处理。
6.楼主请你自己弄清楚错在哪里,相关的转让帖依然要处理。在本主题里的各种谩骂行为,也请你认真道歉。视道歉的态度,会考虑后续要不要加重处罚。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附图吧,我也想看我哪句话让你继续付佣金。
你站短问我,我就去看了一下帖子,提醒你是那个帖子没有处理。
后面你说佣金百分之三,我也是提醒一下佣金是百分之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钓鱼执法也要有鱼才钓得了,没鱼,钓谁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2-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东莞
真夏の果实 发表于 2018-2-3 12:55
关于4%的佣金,早在一个月前,huer19就提醒过我,我当时已知道,那你告诉我,3%提升到4%是何时开始的?是 ...

不好意思,我进踏花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知道从我能进转让区开始就是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8-2-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广告联系|Archiver|踏花行 ( 浙ICP备09015114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227号

GMT+8, 2026-10-26 13:10 , Processed in 0.178783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