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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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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上海
1、我也希望未来家庭园艺防治方向是生物防治,更安全,更环保。
2、目前来说严格按照农药产品说明书介绍使用,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风险。但有些花友却完全自顾自随意调配使用,造成剂量超标,浓度超标、未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接触(比如你所说直接徒手接触)或者使用三无产品(比如“大名鼎鼎”的护花神)而产生的危险性我觉得并不能归结于某个农药所含成份不安全而就应该完全彻底禁用。如果按照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阿维菌素属高毒杀虫剂,为什么阿维菌素三十多年历史的老农药依然长青?如果新烟碱类杀虫剂很安全,为什么到2019年有多个国家和地区对烟碱类农药或限制登记作物,或取消登记,或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
顺便说一下,吡虫啉、啶虫脒、均由日本化学企业开发成功,但为什么日本国内为什么并没有完全将最新型的呋虫胺运用到本国农药中呢,反而依然将乙酰甲胺磷作为农药使用?
新烟碱类杀虫剂的发展历史
1972年,壳牌公司发明了一类新化合物,分子中含有硝基亚甲基杂环结构,这类化合物作用于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
1978年,在苏黎世的国际纯粹化学与应用协会(IUPAC)会议上,提出了具有杀虫作用的氯化烟酰类化合物硝噻嗪(nithiazin)。
此后,日本拜耳农业化学的化学家们对此类化合物的杀虫潜能表现了极大的乐观。
1984年,日本特殊农药制造公司合成了硝基胍NTN33893作为杀虫剂,1985年进行了登记并推荐通用名为咪蚜胺,现中文通用名为吡虫啉。
1993年,将此类杀虫剂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Neonicotinoid)。
自1985年首次发表了吡虫啉作为杀虫剂专利以后,引发了许多其它公司对6-氯吡啶-3-甲基作为硝甲基杂环的取代基以开发系列化合物的研究。
1995年日本武田公司报道了烯啶虫胺.
1996年日本曹达公司的啶虫脒(acetamiprid)也于推向市场。
吡虫啉、烯啶虫胺和啶虫脒被认为代表了第一代新烟碱类杀虫剂,它们的共同特点即在结构中均含有6-氯吡啶-3-甲基部分的杂环基团。
1998年,诺华公司开发成功了噻虫嗪(thiamethoxam),拜耳公司开发成功了噻虫啉(thiacloprid)和噻虫胺(clothianidin),噻虫嗪和噻虫胺属于噻烟碱类化合物,被认为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的代表。三井化学公司开发成功了呋虫胺(dinotefuran)。呋虫胺用四氢呋喃基取代了氯代基,并不含卤族元素,是第三代烟碱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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