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花行花卉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泰爱香茅

酵素能不能消停下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1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蚌埠
mhlj0 发表于 2012-7-5 21:32
去年我一下子做了十几大可乐瓶,几个月后拿去除油污,感觉没什么大用,现在已经沤一年多了,去油污感觉还 ...

有可能,酵素是乐素昆博士研究了30多年才发明出来的,因此做酵素一定要按照人家的方法做,就是水、厨余、糖的比例是10:3:1,而且是红糖、黄糖或黑糖,不能用白糖,不要想当然的自己发明创造,如果做到方法不对,不要说十几瓶,就是做一百瓶也没用,有空可以到环保酵素论坛来看看,里面有很多人的自身体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1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蚌埠
念昔 发表于 2012-8-13 15:52
有道理哦,我家洗碗用的酵素,不知道是不浓度太高,家里的新抹布很快就用烂掉了,老妈也说,手上有小伤口 ...

酵素的PH值在4一下,用来刷碗必须和洗洁精、水按一定比例配好,如果直接用原液也可以,但肯定对抹布有一定的腐蚀性,手上有伤口的话,肯定会有些痛,这些都是正常的,就是因为酵素的酸性,才有杀菌、驱虫的功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温州
谁说的对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本帖最后由 AresKnight 于 2012-11-24 16:00 编辑

盲听盲信盲从是国人的特点,
只要认定一个目标,那么就会选择那些支持自己的观点的文章和数据,
而对于对立面的信息则是选择拒绝接受或者视而不见
所以认定酵素有用的人,基本都会当楼主是在放屁,
甚至还会想办法纠正楼主所譞的错误,
然后半信半疑的人还是会去作酵素,
只对酵素持否定态度的人才会认同,
楼主,我支持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湖州
AresKnight 发表于 2012-11-24 15:58
盲听盲信盲从是国人的特点,
只要认定一个目标,那么就会选择那些支持自己的观点的文章和数据,
而对于对 ...

支持你也支持楼主.这年头张悟本,李一之流的人还不少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canonikon 发表于 2012-11-24 21:26
支持你也支持楼主.这年头张悟本,李一之流的人还不少么.....

我不是想否定酶的功能,
但是酶的催化功能的专一性决定了,
一瓶所谓的酵素不可能有那么多功能,
比如蛋白酶就只能分解蛋白质,
比如脲酶就只能分解尿素,
如果某人出来说,
按XX法可以得到一种只能用于洗碗的酵素,
按另一种办法可以得到只能除臭的酵素,
这样的话,我还真就信了,
可是论坛里随便一个人发酵一点东西,
就号称可以浇花,除臭,洗碗,杀菌,杀虫,这个也太神了,
神的就好像,绝食可以让癌细胞饿死,活吃泥鳅可以治百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湖州
本帖最后由 canonikon 于 2012-11-24 22:02 编辑
AresKnight 发表于 2012-11-24 21:53
我不是想否定酶的功能,
但是酶的催化功能的专一性决定了,
一瓶所谓的酵素不可能有那么多功能,

其实诸多功能都是网上传来传去,大部分人囫囵吞枣照搬而已,之前初次看到酵素这一东西的时候,我有google,百度过,排在靠前位置的都是兜售酵素的商家,所以,存疑之心难免了,呵呵.

点评

的确有特定的酶可以分解油脂,所以用它来洗东西是有科学依据的,但不是随便什么微生物都会产生这种酶,所以不是能不能起作用的问题,而是一瓶发酵液体里能有多少这种酶的问题,现实是肯定达不到目标量的,  发表于 2012-11-24 22: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相信有万能或近万能之物而趋之若鹜者,早晚必被此物所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25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反正我做过了,现在用别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广告联系|Archiver|踏花行 ( 浙ICP备09015114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227号

GMT+8, 2024-9-28 13:15 , Processed in 0.168131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