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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关于《请求关闭一个花友的帖子》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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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挺该贴楼主的第一个观点,违法的事儿确是不该,杀鸟贴作者的行为有失妥当。但对于是否因此而删帖,我有不同意见。公民有言论自由(只要不对别人的权利造成妨碍),如果帖子内容引起不快,其他花友尽可在理智范围内充分发表意见,谁对谁错观众心里自有评判。让各种观点在观点的自由市场里充分竞争,自己去实现优胜劣汰不好吗?是否一定要通过删帖的行政强制手段来纠偏呢?如此这般,谁又敢保证行政手段永远不会走偏呢?比如大家不正因杀鸟贴引起的争论,通过不杀鸟贴楼主的言论才了解到杀麻雀是违法的,从而引发了比较一致的对杀鸟贴的反感吗?不删帖难道不是已经达到了删帖的效果?       反之,如果仅仅因为引起一些花友不快就要删帖求和谐,那就落入言论专制的窠臼了。所有人只能有一种声音,试问各位,大家为此吃的苦还少吗?多元化观点能够培养出聪明善辨的花友,一元化观点则只能调教出不会思考的顺民。无它,只因大家把思考的权利和能力都让渡给了掌握帖子生杀大权的一小部分人。 再次重申,本人确定反对杀麻雀行径,但认为我们应该对内容不当的帖子有一定的容忍度以保持论坛的多元化。以上言论完全是就事论事,不针对任何人尤其是各位版大。观点是否正确亦愿接受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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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向来是相对的,没有绝对自由的存在,这些学校应该讲过吧,言论自由也是一样  发表于 2014-9-17 11:30
没看到原帖,个人认为版主删除这样帖子可能也是为了表明论坛的立场吧,毕竟版主对一个帖子的最终取舍是会对论坛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的  发表于 2014-9-1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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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我也觉得不该关,虽然我不会杀麻雀,支持楼主,毕竟这是别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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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可否把涉及到的那两个帖子地址发出来评判一下?
如果不符合社会公德,我觉得就不该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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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襄阳
不懂这些人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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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彻底不懂楼主什么心态,后面还说了一大堆什么杀死一只鸟,危害很轻之类的话。。。。  发表于 2014-9-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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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Booky 发表于 2014-9-16 12:44
可否把涉及到的那两个帖子地址发出来评判一下?
如果不符合社会公德,我觉得就不该发出来。

手机党无法发链接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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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9-1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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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2: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Booky 发表于 2014-9-16 12:44
可否把涉及到的那两个帖子地址发出来评判一下?
如果不符合社会公德,我觉得就不该发出来。

露养的你还在为鸟吃肉发愁吗?教大家一个绝招!必杀!---重口味图片可能引起你的不适,...http://www.tahua.net/thread-876657-1-1.html(出处: 踏花行花卉论坛-家庭园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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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了  发表于 2014-9-1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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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杀鸟的帖子,和那些发虐猫虐狗的帖子,在我眼里没有两样!原帖我没有看到,但是如果是杀鸟的内容,我支持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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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如果说是误杀,关帖的确没有必要,但是老那个标题,貌似有教人啥鸟保肉的意思吧,这就不太合适了吧,虽然言论自由,但总要在道德底线范围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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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楼主发帖贴图并且说杀了3只,达到威慑,多了我也不说,反正已经被封了。  发表于 2014-9-1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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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本帖最后由 小伙计 于 2014-9-16 14:10 编辑

我怎么又成顺民了?我给出的第一条理由足够删帖了,请翻阅版规,踏花不得发布违法内容,杀国家保护动物违法,麻雀是三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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