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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racepku

[已解决] 关于《请求关闭一个花友的帖子》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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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其实没必要搞的气氛这么紧张,要求关闭贴子的初衷应该是不提倡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我们爱花的同时也爱鸟,有可能的情况下创造一个两全的办法好过直接杀死小鸟。至于言论自由,感觉还是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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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常德
都是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头脑,什么对什么不对思考一下就知道,当帖主看到别人对他的评论时,他能不思考和反省吗?下回他还敢如此发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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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6 1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小伙计 发表于 2014-9-16 13:57
我怎么又成顺民了?我给出的第一条理由足够删帖了,请翻阅版规,踏花不得发布违法内容,杀国家保护动物违法 ...

呵呵我的意思不是说你是顺民,楼主别生气,我说的不对的你就当是小孩儿不懂事乱说的。我是这么想的,首先确定同意楼主说的杀麻雀是违法的,这个没有疑义,对杀麻雀行为我也是谴责的。其次我对“踏花不得发布违法内容”的理解可能与楼主有点不一样。我觉得帖子里面反映的行为违法和发帖行为违法是两个概念。我们的很多新闻,纪录片里面反映的内容都是违法的,比如记者暗访黑煤窑,涉黄酒店等,拍的那些行为的违法行毋庸置疑,但这不代表这条新闻或者纪录片就要删掉,就不允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否则人们可能要对世界上很多事实都缺乏了解了。最典型的就是山东招远麦当劳打人案,那个人录下的手机视频就应该从网上彻底删掉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吧。我理解的踏花不能发布违法内容是指发帖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的明确规定,比如法律规定不能传播淫秽内容,不得发布颠覆国家政权内容等,发这种帖子的行为本身就构成违法,这种帖子才该删。至于有些网友所反映的杀鸟帖中有教唆杀鸟之意,不可否认这是事实。但是,我觉得综合考虑花友的分辨能力,杀鸟行为危害的轻微性(这话可能引起反感但我觉得这是事实,至少它只是违法而不至犯罪)以及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我觉得杀鸟帖还是应该容忍它存在的:)欢迎花友您指正。顺祝花儿朵朵开,虫儿不光顾!

点评

我觉得“不得发布违法内容”这几个字非常之明确,就是发布的内容不得违法啊,哪一点不清楚了啊,楼主的咬文嚼字在这里毫无用武之地啊,照你的说法,发布杀人放火,虐待幼儿也可以了?  发表于 2014-9-17 10:43
赞同下面xwboya的意见。虐夺一只鸟的生命,危害就很轻?生命有贵贱?偷猎能判刑。上网逛论坛的人,并未限制年龄,成年未成年都可看,如何判断分辨能力?追求言论自由不能矫枉过正,变成为虐猫虐狗虐动物洗白的借口~  发表于 2014-9-17 10:34
个人认为新闻机构反映违法内容属于曝光恶行,以正视听,但以个人名义发布涉嫌违法的内容却有误导的嫌疑,换句话说,如果这个杀鸟的帖子是由论坛版主发出且指明不提倡这种行为,那么完全可以作为一种提醒和借鉴而存在  发表于 2014-9-16 15:44
我们观念不同吧,嗯,就这样了,反正帖子已经被封了,也对那个人是警醒以后不要这么干。  发表于 2014-9-1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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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版主将帖子分类为已解决后,本以为事情就此沉没,楼主也不是没有未尽的话,毕竟工作还是繁忙的,养花也是充实的,想着罢了也就罢了。但@开到荼蘼 这位点评花友让我又有了说话的欲望。
        不懂现在为什么无论在哪里你想通过冷静讨论来增进智识很难,总有人一上来就占据道德制高点,所有观点裹狭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情绪,只要持反对意见那就是道德对立面,是人民公敌,反正政治正确就一切正确了。这种作风我不太赞成。楼主我虽然不学无术,但有一个原则就是从不与人争论道德标准,如人为花杀鸟这样的事情。道德是主观认识层面的东西,没有所谓正确答案,这是道德问题和科学问题的最大区别。也正因此,道德的争论毫无意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说的都有道理,谁说的也都有漏洞可供攻击,最后就常常演变成一场无谓的人身攻击,于智识增长毫无益处。所以,我真的从头到尾没有在道德层面上评价杀鸟这个事儿,没有支持,当然,也没有反对。在这个问题上后续我也是不想讨论的。我对杀麻雀行为的反感主要来自于从花友小伙伴那里得知这是违法行为。
        法律在我看来是社会科学中的自然科学,它将难以归类的社会现象尽可能抽象成一般概念并作出规制。法律是社会科学中最有标准可言的一样,所以我认为是可辨的,至少辩起来有意义,有利于增进智识,尽管法律也有很多不明之处。所以花友@开到荼蘼 在点评中关于如何理解“不得发布违法内容”的观点我觉得很有意义,也比较愿意讨论。
        因为工作原因平时接触辩论比较多,也明白辩论中人们不可避免地带有一些情绪,能够理解。但万望花友在情绪激动之余,还能给自己一些冷静思考的空间,理由如下:
        1、激动情绪会使大家和自己不开心,这是最直接的。
        2、更重要的是,花时间争论问题的目的是求真知,对立情绪容易让理性讨论变成纯粹证明对方有错的过程,这就抹煞了讨论的意义,也堵死了自己通过讨论来进步的可能性。其实在情绪冷静的时候,你的收获会更大,对自己也更满意。
        其实楼主我有一点点小洁癖,所以今天上班还真的查了一下杀麻雀行为是否真的违法,度娘和维基百科都说麻雀已被国家林业局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杀麻雀在中国是违法的。楼主继续又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现在网上可查的(非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动物名录只有度娘上的一个国家林业局2001年制定的。该名录中有云雀等雀,但没有麻雀。从网上的信息来看,麻雀又确实与云雀这些东西不是一类。这个专业问题不敢确定,盼哪位懂鸟的花友前来澄清。所以,杀麻雀这种行为是否真违法,现在看来还是有待查证的。
       当然我不是想通过说杀麻雀是违法的来想干嘛,纯粹是提供一些信息,我觉得这个讨论还比较有意义,至少有点知识普及的意思哈。很晚了要睡了,还有话没说完,以后想说就说,不想说也可能不说。

点评

呵呵  发表于 2014-9-18 14:30
昨儿写完我想发表的我就过了,论坛争论是正常的,没想到你又出这么大一片上纲上线的,并且和之前争论的东西也脱轨了,不想继续下去了,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不能就是论事,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发表于 2014-9-18 11:19
麻雀是我国一般保护动物即三有保护动物 这个你去百度一下。然后各个省也逐渐将麻雀列入省级保护动物 天津江苏省级保护动物名录自06年开始都逐渐添加麻雀,具体你可以去百度。  发表于 2014-9-18 08:58
我不是小伙伴 我是小伙计 嚎嚎  发表于 2014-9-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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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爱花的喵星人 发表于 2014-9-16 14:14
其实没必要搞的气氛这么紧张,要求关闭贴子的初衷应该是不提倡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我们爱花的同时也爱鸟,有 ...

那就先称之为“一个人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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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看了一圈也没看明白“站在道德制高点”的是谁,”所有观点裹狭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情绪“又是谁,这帖子大概又和”吃狗肉“那事没啥区别了,都消消气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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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去这么多天了,这帖子居然又浮起来了。。。。。。  发表于 2014-9-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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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不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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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邢台
为啥关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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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投诉了,这个帖子又浮起来干啥,反正杀鸟帖封都封了。  发表于 2014-9-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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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我认为必须关帖,麻雀虽然常见,但是在好多地方也是被列入保护名录的,比如北京地区就是二级还是三级来的?杀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删帖哪里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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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我觉得该把这帖也关了…

多大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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